台南市议长贿选案 李全教判4年

22.04.2016  19:21

台南市议长李全教被控议长贿选案,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李全教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

李全教被控与台南市议员郭秀珠搭配参选正副议长时,涉嫌透过6名白手套,向无党籍及民主进步党籍议员期约贿选,被台南地检署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起诉。1050422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