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议长贿选案 李全教等4人收押

10.02.2015  05:15
南检侦办台南市议长贿选案,9日向法院押议长李全教 等4人,台南地院以李全教等有勾串共犯、证人之虞, 10日凌晨裁定收押禁见。图为地院发言人郭贞秀说明 裁定羁押理由。 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摄 104年2月10日

(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10日电)台南地检署侦办台南市议长贿选案,检察官9日向法院声请羁押议长李全教和蔡启新、杨明达、林聪彬共4人,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凌晨裁定4人收押禁见。

台南地院经过4个半小时的审理,在昨晚10时23分完成对李全教、蔡启新、林聪彬及杨明达的调查,再经过2小时评议,合议庭在今天凌晨裁定李全教等4人收押禁见。

南检侦办台南市议长贿选案,8日下午同步搜索台南市议会等47处场所,传唤19人到案。

漏夜讯问后,市议员蔡秋兰、梁顺发、赵昆原等3人在9日凌晨先后请回;9日清晨7时10分,南检检察官向法院声请羁押李全教、蔡启新(民进党台南市党部评议委员会召集人、台南市议员庄玉珠的夫婿)、杨明达(前台南县议员)、林聪彬(李全教的友人)等4人,并在上午11时将全案送台南地院。

台南地院以合议制审理此案,由审判长苏碧珠及法官蔡盈贞、许嘉容组成合议庭,但因苏碧珠下午有庭期,羁押庭延到晚上6时召开。

羁押庭审理对象,李全教被安排在最后一人,其他3人依序是杨明达、林聪彬及蔡启新。南检派出5位检察官列席羁押庭。

台南地检署侦办台南市议长贿选案,8日陆续传唤议长 李全教等多人说明,9日清晨向台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 李全教等4人。 中央社记者杨思瑞摄 104年2月9日

台南市议长贿选案除李全教等4人被声押外,被传唤的市议员曾王雅云以新台币50万元保释、市议员庄玉珠以30万元保释,宋伟儒(民进党员、台南市仁德区农会理事长)和潘新传(民进党台南市党部执行委员)分别以20万元保释。104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