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机构呼吁新闻媒体发挥自杀防治“守门人”作用
新华社台北6月17日电(记者章利新 陈键兴)台湾自杀防治学会暨自杀防治中心17日在台北举办“新闻媒体联席会议”,邀请自杀防治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媒体代表分享观点和经验,呼吁媒体在关于自杀的报道方面加强自我规范,降低模仿效应,传播正能量,发挥自杀防治“守门人”作用。
该机构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台湾自杀通报为29914人次,同比增加3%。其中,女性是男性的1.73倍;通报最多的年龄层为35至44岁。
台湾大学护理学系所副教授、台湾自杀防治中心副执行长吴佳仪表示,有充分证据表明,媒体报道自杀新闻的内容与方式和自杀率上升有显著关系。台湾媒体的经验也说明,媒体大量不当报道名人自杀事件,确实会导致自杀增加。
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提出媒体自杀报道规范“六不六要”:不要刊登出照片或遗书;不要报道自杀方式的细节;不要简化自杀原因;不要“光荣化”或“耸动化”报道;不要使用宗教或文化的刻板印象来解读;不要过度责备;报道事件时,与医疗卫生专家密切讨论;用“自杀身亡”而非“自杀成功”的描述;刊登在页内而非头版;凸显不用自杀的其他解决方法;提供与自杀防治有关的求助专线与社区资源;报道危险指标以及可能的警讯征兆。
吴佳仪表示,台湾媒体在处理自杀新闻时,比较容易忽略“六不”中的“不要刊登出照片或遗书”和“不要简化自杀原因”;而在“六要”中比较容易忽视“与医疗卫生专家密切讨论”和“报道危险指标以及可能的警讯征兆”。
她呼吁,在自杀新闻的处理中,媒体要找回中立、查证、可靠的传统新闻价值,避免新闻“碎片化”“八卦化”和“耸动化”;媒体要提供事件与读者有关的“意义”;媒体要在相关报道中加注“英勇求救并非弱者”等提示标语,鼓励有忧郁症或心理障碍的民众勇于咨询。
台湾阳明大学教授、精神科医师陈映烨指出,媒体在处理自杀新闻时,要保护事主及家人的隐私,避免增添新伤害;顾及高危险族群的反应,避免给特定群体、居住地贴标签,造成污名化,导致更重的心理压力;要注意被采访者和自身的情绪反应,需要及时向专业人士或团体咨询或求助。
在处理名人自杀报道时,陈映烨提示,这类自杀往往会吸引媒体大量报道,特别容易造成模仿效应,名人的自杀方式也容易被复制,所以要避免美化、浪漫化,避免突出自杀方法,也要避免在过往自杀个案间建立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