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赴大陆工作 被老乡男上司性侵

02.06.2015  17:09

   中新网 6月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一名在大陆企业任总经理的台湾简姓男子为新进男员工举办迎新派对,期间对其性侵,被台湾“最高法院”判处3年半徒刑。

  法院判决指出,简某在2010年招募被害人赴大陆工作,在被害人报到首日举办迎新派对,邀约被害人和其他新进员工到宿舍饮酒。

  简某眼见被害人几杯黄汤下肚不胜酒力,建议对方躺在床上休息,等到其他同事离去后,谎称帮被害人按摩,不顾被害人反对,趁机用手指性侵得逞。

  被害人酒醒后愤而离职搭机返台,并到医院验伤及报警。事后,简某不认罪,辩称是好意帮忙按摩,用土方法帮忙解酒。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审理后不采信简某的辩词,考虑他身为公司高层干部,为满足私欲竟在酒后性侵新进员工,犯后还饰词卸责,没有悔意,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6个月。台湾“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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