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毓兰:乌龙判决 逼警不作为

29.12.2015  09:50
前警大教授叶毓兰。(资料照片/蔡依珍摄)

桃园市警员叶骥去年拦检窃盗通缉犯,因犯嫌企图倒车逃逸而朝其腿部开了3枪,造成犯嫌死亡,昨日最高法院驳回叶员上诉,叶最终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后续仍有民事赔偿诉讼须面对。这样的判决令警大前教授叶毓兰大感,再继续任由恐龙法官、检察官宰割警察,当中华民国的警察都决定不再开枪了,谁来保护民眾的安全?

叶毓兰在东网发表评论指出,台湾警察因公使用枪械涉讼,除了6万元的诉讼补助外,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近年警察因执勤用枪遭判业务过失致人伤亡的判决,更凸显此问题已不得不解决。

综观警察遭判的案例,叶毓兰认为警察的悲哀在于缺乏执法保障,外加凭空想像却操生杀大权的法官。如叶骥一案,法官忽略车辆杀伤力,恣判断倒车是为逃逸而非攻击,亦不採信射击专家的证词,造成如此判决。

解决之道,叶毓兰认为应建立「警械使用鑑定委员会」,一旦有员警开枪事件,立即启动做出鑑定报告,才不至于由员警口中「坐在冷气房中」、无法体会同理第一线员警的法官们,依据自己的想像作出判决。

叶毓兰担忧,当法官做出如此乌龙判决,人民却选择沉默,警察势必会选择消极的不作为,坏人必然无所忌惮,这样的结果真的是我们所期待的吗?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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