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遭友捡尸 女愈想不甘隔十年怒告

13.10.2017  10:01
台南一名女子怀疑10年酒醉后被友人「捡尸」性侵,愈想不甘心,对友人提告。(示意图/Pexelx)

10年前,台南一名女子酒醉后被友人「捡尸」,醒来后发现自己被带回陌生房间,还觉得下体十分疼痛,怀疑被好友性侵。虽在事发当下,女子未立刻报警,但十年期间,女子一想起疑似被性侵一事,就情绪崩溃,经过长考,决定提告好友,好友也当庭承认有踰矩行为。

苹果日报》报导,2007年深夜,女子受男性友人邀约,到台南某酒吧聚会,醉到不省人事后,女子被带到男子房间,还感到好友侵犯她的下体,半醉半醒间也忘记自己是否有抵抗,醒来后只觉得下体疼痛。虽女子事后未立刻报案,但10年来,一回想当时画面,女子就情绪失控,于是去年控告好友性侵。

友人则在法庭坦承犯行,承认的确有脱被害人衣物,并用手侵犯下体,但见女子惊醒遂不敢继续踰矩。法官判决,被害人只凭「感觉」和「怀疑」,无法足以构成友人犯罪事实。但男子当庭承认犯行,且愿赔偿受害人30万与其和解,法官认男子具悔悟之心,依乘机性交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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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