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摄老板呛摄影师「贱人有天收」 遭罚5000

15.12.2015  16:08

陈姓男子经营婚纱摄影工作室,不满其约聘的杜姓摄影师将其摄影作品上传网路,事后无故离职,陈男竟在网路上指控杜男窃取工作室资料,并比喻为「贱人有天收」,杜男愤而提告,陈男无法举证,新北地院依妨害名誉罪,判处5000元罚金。

陈男于永和经营摄影工作室,杜男以论件计酬方式,替陈男工作室拍摄婚纱照,去年9月间,陈不满杜将其替工作室拍摄的作品上传网路,事后无故离职,便在摄影工作室部落格上指控「杜男窃取资料开庭审理中」,也呛其「贱人有天收」

杜男愤而提告,陈男也向其提告侵犯着作权,检方认定杜男张贴照片前,已取得陈男同意,便以不起诉处分。

检方侦查时,陈男指出,2对新人向其投诉杜男离职影响权益,客人指定杜男拍摄,说走就走、不负责任,「贱人就是指杜男这种人」;法院审理时,陈男改口「贱人有天收」感慨从业20年来,没看过这种人,并无侮辱杜男。

法官则认为,陈男供词前后不符,不足採信,「贱人」一词有针对性,仅因心生怨隙,便以文字侮辱,犯后推诿卸责,迄今未与杜男和解,判处5000元罚金,可上诉。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