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和平呼吁 外籍渔工应适用劳基法

30.05.2016  18:33

绿色和平海洋专案主任顏寧今天表示,目前渔业法无法保障外籍渔工基本工作权益,而船舶和飞行器向来被认定是国土延伸,因此她认为,境外雇用渔工应适用劳动基准法相关规范。

绿色和平今天与宜兰县渔业公会、台湾人权促进会、桃园县群眾服务会、法律扶助基金会等团体,共同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

民间团体指出,远洋渔业是台湾不可或缺的经济命脉之一,幕后推手是仰赖2万多名外籍渔工,宜兰县渔工职业工会秘书长李丽华表示,目前的法制无法提供外籍渔工完善的劳动保障,新政府新气象,正是改革陋规的最好时机,外籍渔工应纳入劳基法体制。

顏寧也说,台湾渔业过去涉及海上谋杀、人口贩运和虐待渔工等状况,显示政府管理失职,导致这些问题成为远洋渔业的普遍现象,对于外籍渔工是否适用劳基法,仍有多方讨论。

但顏寧认为,境外雇用渔工确切工作地点就在台湾渔船上,而船舶与航空器向来被认定是国土延伸或是浮动的领土概念。因此,境外雇用渔工应适用劳基法。

民团也呼吁,趁远洋渔业三法在新法变革之际,应成立包括经济部、劳动部、外交部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等参与的跨部会小组,共同商讨渔业体制问题,打击非法渔业,维护外籍渔工基本权益。1050530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