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嫩舞女哭穷要生活费 火山孝子7个月烧84万
03.05.2016 18:50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35岁的杨姓女子,前年在彰化市酒店认识王姓男子,谎称自己76年次单身,与王男过夜后营造两人以结婚为前提假象,多次以自己或家人生病、买银杏、缴水电保险费等种理由向王男要钱,短短七个月透过转帐匯款及给现金,王男就花了逾84万元,不甘两人分手提告,彰化地检署依诈欺罪将杨女起诉。
前年10月,已育有一子的杨女经由友人介绍,在彰化市某KTV结识王男,她谎报年龄并隐瞒生子事实,谎称自己单身未婚,为博取王男好感,两人认识后便以「喵喵」自称,透过LINE、行动电话频繁嘘寒问暖,还以「老公」称呼王男。
起诉书指出,自前年10月3日起,杨女开始哭穷,说自己没钱吃饭、缴生活费,王男先给她2千元,同个月内又陆续给了14万元,支付她生活费、水电费,还帮忙还债和供她去韩国打美容针。
根据起诉书内容,杨女要钱的理由五花八门,除了向酒店买节数,还有房租、水电费、车贷、母亲保险费、清偿欠款等;离谱的是连健康硬朗的父亲也被她拖下水,谎称病危要去深圳探视、需还给阿姨机票、餐费与医疗费,过年给亲友包红包、办年货的钱,也通通跟王男要,甚至包括脚麻了要买中药银杏、出车祸要赔偿等等,总计交往7个月期间,共诈得84万2400元。
杨女虽否认诈骗并坚称2人是男女朋友,去年5月底分手,这些钱是对方交往期间给她的生活费;但检察官追查发现,杨女当时并无生病迹象、父亲也无病危,且两人交往期间,杨女生活丝毫不见拮据迹象,足证杨女利用被害人好感虚构各种名目向被害人要求金援,依诈欺罪将她起诉。
(中时即时)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03.05.2016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