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哭闹将女童由高处摔落 恶保母遭诉

27.04.2016  13:23

51岁陈姓保母去年10月间,因不堪9月大江姓女童哭闹,竟将女童从空中摔落,导致女童右侧硬脑膜下出血合併急性脑水肿、双侧视网膜出血,检方今天依伤害致重伤罪将她起诉。

台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领有保母人员丙级技术士证照的陈女,平日与丈夫共同经营托婴中心(已停业),并共同托育8至9名未满2岁的婴幼儿。

起诉指出,陈女于去年10月间,因不堪托育的9个月大江姓女童哭闹不休,一时情绪失控,以站姿方式蓄意由上而下将女童抛下,导致女童以仰躺姿势从空中摔落以致后脑着地。

陈女见女童摔落后四肢瘫软意识不清,随即通知女童父母亲到场,并将女童送医急救。经紧急脑部开刀取出血块及颅骨切除术后,仍导致女童右侧硬脑膜下出血合併急性脑水肿、双侧视网膜出血等伤害。

虽女童捡回一命,不过留下吞咽困难、下肢高张、肢体动作障碍、眼球向左侧注视受限等后遗症。

此外,陈女因害怕托婴中心监视录影画面曝光,竟于通知女童父母到场前,将监视器画面全部删除,并破坏监视器主机硬碟,试图掩人耳目。

陈女侦讯时辩称,女童是松手时不慎摔落,并非故意,但医院诊断证明书等文件却指出,「一般从150公分低处掉落造成脑部出血机率很小,且江童同时合併有双侧视网膜出血,不可能因不慎摔落所致,高度怀疑为儿童虐待性非外伤性脑,即『婴儿摇晃症候群』」。

检方认为,陈女犯后未全然坦承犯行,且犯后态度不佳,依伤害致重伤罪将她起诉,并请求法官从重量刑。105042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