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政院 王清峰:污蔑令人痛心
行政院支持立法院废除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总会长王清峰今天说,政府若认为红十字会运作有弊端,请具体提出证据,任意污蔑人道组织名誉,令人痛心。
行政院23日召开首次行政立法政策协调会报达成共识,认为红十字会有其存在必要,但目前运作存在诸多弊端,未来应朝废除专法、但保留红十会的方向进行,让红十字会回归人民团体法规范。
行政院发言人童振源今天也表示,目前红十字会的运作确实存在一些弊端,包括红十字会善款的运用备受社会质疑,红十字会会长与副会长连选得连任,造成社会质疑是万年会长。
中华民国红十字总会长王清峰下午举行记者会表示,政府如果认为「红十字会运作确实存在弊端」,请具体提出证据,送请主管机关调查或直接移送法办,堂堂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发言人,空口说白话任意污蔑,破坏单纯善良的人道组织名誉,令人非常痛心。
王清峰表示,红十字会是为了受苦受难的人而存在,严守中立原则行事。从1991年到现在,部分有心人士的不实指控,造成外界误解,相关指控也经查证为子虚乌有,红十字会已反覆逐一澄清说明。
她说,从今年以来少数立委召开记者会呼吁废止红十字会法以后,红十字会持续拜访立委沟通,但很遗憾仍然不接受红十字会的说明解释。
王清峰表示,现行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于民国43年制定,依据该法设立中华民国红十字会依法执行国内、外及两岸的人道任务,包括天灾、战乱、传染病防治等。
王清峰说,一旦废法将使目前的红十字会丧失存在的法源依据,若废法任由民眾依人民团体法设立红十字会,将违反国际红十字运动章程所规定的「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的统一原则,也丧失对于红十字名称及标志专用权的法律保护。
红十字会表示,行政院先前曾提出红十字会法修正草案,包括废除政府指派当然理事及监事、会长只能连任一次、于战时及国内外发生重大灾变时得紧急募款、平时募款依公益劝募条例的规定办理等,与红十字会的修法观点一致,应为国家的国际性人道组织做最好的安排。105052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