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国民运动中心斥资鉅额公帑 收费却比坊间贵
08.11.2017 19:19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斥资鉅额公帑兴建的国民运动中心,竟只向委外厂商只收取50到100万元不等权利金,引起市议员张玉嬿等人不满,要求市府应重新审视合约,包括调整合约权利金及部分超高收费等。运动局表示,中市国民运动中心票价是参考台中市民营同等级运动设施收费标准所订定。
台中市议会8日进行教育文化业务质询,市议员张玉嬿、蔡雅玲、谢志忠、陈政显等人,关心国民运动中心收费情形。
张玉嬿、蔡雅玲和谢志忠爆料说,朝马国民运动中心建价约4亿元,和业者签约定额权利金年收50万,变动权利金必须要营业额年达5000万以上,市库才能进帐;北区耗资9亿,定额权利金仅年收100万,营业额则要8000万元以上,市府才能分红。
张玉嬿指出,坊间游泳年票每月平均1200元,多有附设有健身房、停车场;国运中心游泳月票1500元,体适能教室月票1000元合计2500元,算起来比坊间贵。北区运动完吹头髮竟还要5分钟收10元,很多市民带吹风机去自用,相当不方便,委外厂商未免太抢钱。
运动局表示,在游泳池部分,民营场馆约120至150元间,国民运动中心收费上限为90元;国民运动中心体适能中心,每小时上限50元收费,也比民营收费低;运动中心投币式吹风机,将评估民眾使用状况取消投币式,或增加免费吹风机数量,鼓励民眾多到运动中心运动。
(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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