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处检验瑜珈垫、健身垫 8件商品违国家标准

16.05.2018  22:38
2018年05月16日 21:16 中时 张理国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鉴于国人健身风气日盛,使用瑜珈垫及健身垫等运动垫之消费者人数增多,且运动垫的广告多标榜「环保」、「无毒」等用语,因而共购样30件市售运动垫进行检测查核,品质检测结果有8件甲酰胺超过国家标准,已要求限期下架;另有4件短链氯化石蜡(简称SCCPs)超过欧盟执委会法规所规范的浓度,标示查核结果有17件不符合规定。行政院消保处均已请主管机关经济部依法处理。

行政院消保处于去年11月前往台北市、新竹市、花莲县及高雄市等4个县市辖区内19家实体店面及1家购物网站进行购样,并委托台湾检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市售运动垫进行塑化剂、甲酰胺及SCCPs等有害人体健康物质检测;由经济部中部办公室就商品标示法进行查核。

其中发现塑化剂检验全数均符合CNS 15493国家标准;甲酰胺项目有8件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CNS 15493所规范200mg/kg(ppm);SCCPs有4件均超过欧盟执委会2015年第2030号法规所规范成品中SCCPs的浓度不得超过0.15%重量百分比。

至于标示查核部分,有17件不符合规定,主要为无标示制造商资讯或制造日期、无标示主要成分或未以中文标示主要成分以及无标示產地或未以中文标示產地。

虽然国内法规目前针对运动垫并无相应的规范,但本次业者多同意以保护国内消费者健康权益之前提,主动进行下架回收有疑虑的產品,积极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保处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运动垫时,应特别注意制造或进口厂商名称及地址、產地及成分等资讯是否标示完整,切勿购买标示不清楚的商品。尤其甲酰胺及SCCPs等有害人体的化学物质会经由皮肤进入人体内,建议使用运动垫时间不要过长,尽量避免让婴幼儿接触,运动垫的保存应避免放置在阳光直射或高温潮湿的地方,若有损害或变形情况发生,应立即停止使用。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