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杯塑胶内盖 明年7月须标耐热温度
19.04.2016 21:31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市售保温杯虽是不锈钢材质,但民眾却对杯盖内的塑胶材质有疑虑,担心遇热释毒素。食药署今表示,明年7月起制造的食器,只要食物接触面含塑胶材质,都应标示材质、耐热温度。
现行法令规定,一次使用的塑胶类食品容器、可重复使用的塑胶水壶、奶瓶、餐盒等,都须标示材质名称、耐热温度等,避免塑胶食器遇热释出毒物,但民眾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保温杯、玻璃微波餐盒却未严加规范。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今天公告「应标示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品项」及「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标示相关规定」,规定明年7月起制造的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装,只要食物接触面有塑胶材质,都须标示材质及耐热温度。
食药署科长林兰砡受访时说,这波规范品项将以不锈钢保温杯、玻璃微波盒为大宗。她解释,杯盖、微波盒盖多半有塑胶材质包覆且会接触到食物,但因过去未强制规定,厂商标示时有时无,民眾担心吃进有毒物质,才决定扩大强制标示品项范围。
林兰砡表示,新制上路后,几乎所有使用塑胶材质的食器都得在瓶身标示材质、耐热温度等资讯,若发现未依规定标示的產品,将强制下架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可罚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假使耐热温度不符规定,同样下架限期改善,未改将开罚4万至400万元。1050419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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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2016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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