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央行类机构入陆银债市 流程公布
14.04.2016 23:23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中国人民银行(大陆央行)今天公布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大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业务流程,指出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大陆银行间债券市场无额度限制。
根据大陆央行官网,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大陆银行间债券市场有3种投资途径,通过央行代理、通过具有国际结算资格和结算代理资格的商业银行代理和直接投资。
境外央行类机构若选择了央行代理途径,仍可在商业银行代理和直接投资两种途径中选择一种进行投资。
交易品种包括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以及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其他经大陆央行许可的交易。
综合媒体报导,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大陆央行2010年曾发布通知,允许境外央行在内的境外机构在核准额度内在大陆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债券投资业务。
大陆央行2015年又发布「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表示这3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市不再限制规模,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委托大陆央行或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代理行代理交易和结算;审批方式也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1050414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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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2016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