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财政部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08.04.2016  00:57

证券时报网报导,4月7日,中国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资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濒管办、密码局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为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透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管道入境,扰乱正常贸易秩序,同时便于日常征管操作,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实施清单管理。这也是延续了此前徵收行邮税时「个人自用」的规定。

该清单是结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进口试点情况,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予以统一规范。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中国大陆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清单内的商品,将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大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直购商品免于验核通关单,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

清单将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工商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