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失大 义务役窜改折抵役期遭判刑

21.03.2016  19:49

曾在陆军关指部服役的刘姓义务役士兵,为能提前退伍,在明知军训课程仅能折抵2日的情况下,在军中不实登载13日,台湾高等法院判处徒刑6个月、缓刑2年,并服150小时劳务。

台湾高等法院指出,曾在陆军关渡指挥部服役的刘姓义务役士兵,为了能够提早退伍,明知在私立志仁高中就学期间的军训课程仅能折抵2日,竟不实登载「可折抵13日」,让同连的李姓志愿役下士、廖姓士兵陷于错误,上呈指挥部审核通过,于102年7月间退伍。

判决书指出,刘姓义务役士兵明知可折抵日期,却向负责人事业务的同袍提出浮报,并在退伍人员名册军训折抵栏上签名,此举足以损害军方人事管理的公平、正确性,已触犯不实登载公文书罪嫌。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刘姓义务役士兵6个月有期徒刑,但被告以「需要良民证不能被关、希望被判轻一点」等理由上诉。

高院法官审酌被告犯后已有悔悟之心,认为当时因一时失虑,侦审过程中认为使他知所警惕,应无再犯之虞撤销原判,改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并服150小时义务劳务。105032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