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公布民法总则草案 为民法典铺路

27.06.2016  22:19

中国大陆至今还没有「民法典」。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公布民法总则草案,内容包括保障胎儿的继承权、明确网路虚拟财產是民事权利客体等。

大陆没有民法典,但有民法的分类,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侵权责任法。2014年中共第18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民法总则则是整部民法典的纲要。

人民日报客户端报导,今天公布的民法总则草案亮点包括:明确胎儿有遗產继承及接受赠与等权利;将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0岁下调至6岁,也就是不满6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确「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须得到监护」。

此外,法人将只分为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网络虚拟财產、数位资讯将正式成为权利;诉讼时效由2年延长至3年;针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增加了「修復生态环境」的责任承担方式,而不像过去只靠赔偿了事。

人民日报去年曾经报导,民法是调整社会生活关系和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权益,对于正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大陆来说,十分必要。105062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