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通过慈善法 禁止「危害国安」

16.03.2016  23:28
「郭美美事件」造成外界对慈善捐款流向的质疑,图为郭美美与跑车。(图/中新社)

大陆「两会」今天正式闭幕,这次会议除通过「十三五规划」重要政策外,首部《慈善法》登台也为人瞩目。该法的要点包括管理费不能过10%、个人不得公开募捐、规范信息公开等,还另外明定禁止危害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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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今天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进行表决,以2,636票赞成的绝对多数通过。官方说明,大陆慈善事业快速发展衍生出许多问题,包括慈善组织内部治理不健全、运作不尽规范,全社会慈善氛围还不够浓厚,特立此法引导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因大陆之前发生「郭美美事件」,即一个红十字会工作者的炫富,引发大眾对慈善捐款流向质疑。所以这部法律的重点在防止弊端,如管理费不能过10%、个人不得公开募捐、规范信息公开等皆是。

大陆当局对慈善法的诠释。(图/新华社)

但令人意外的是,「国家安全」领域也被规范。条文明定:「禁止慈善组织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如果违反,将由有关机关依法查处」。

据路透社报导,指资助危害国安等行为在大陆《刑法》下早有规范,而《慈善法》又特别增加条文,意在扩大政府执法范围,赋予政府进一步干预的权力。而且习近平执政以来,官方多次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名义拘捕反对份子与维权人士,加大对批判声音的控制。这次又在《慈善法》中加列相关条文,自然引发外界联想。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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