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子女争老父遗產 一纸遗嘱后妈笑了
16.05.2018 08:41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桃园崔姓老翁6年前娶陆籍妻子后,与4名子女鲜少往来,重病时唯有续弦妻子对他不离不弃,崔翁过世后子女夺產登记,但他早已立好遗嘱,要将房子和存款留给妻子,老翁子女主张遗嘱无效,桃园地院判后妈胜诉。
据判决书,崔姓老翁长期卧病在床,4名子女皆「不闻问」,唯有再婚妻子尽心尽力照顾,老翁感动续弦妻长期相伴照顾,生前预立代笔遗嘱,将名下所有不动產及现金等,全都赠与妻子。
崔姓老翁2017年病逝,4名子女不愿让后妈占走便宜,出庭时供称父亲患有失智症及忧郁症,原为崔翁看护的后妈,利用长期照顾机会,趁机「骗婚」。子女认为,老父年事已高、长期情绪不稳,且遗嘱中笔迹显然不是出自同一人所写,主张遗嘱无效。
律师作证表示,崔翁请人代笔遗嘱时,精神状况良好,亲口述说遗嘱内容,还再三确认遗嘱草稿,最后在2名证人作证之下亲自签名,法官认定遗嘱有效,但4名子女仍可保有遗產特留分8分之1,判后妈应继承房產所有权8分之7。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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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8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