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过学位授予法 增硕博士生奥运夺牌免写论文
行政院会上午通过《学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教育部次长姚立德表示,将放宽体育运动类硕博士学位取得资格,未来就读硕、博士的选手若获得奥运奖牌,不必再写论文,可以成就证明连同技术报告或书面报告获得学位。
姚立德在院会后记者会指出,「体育运动类」现在可以增加选手如在念硕士或博士学位时,用成就证明、连同技术报告或书面报告来代替论文,如果选手在奥运获奖,就是成就证明,不见得要写硕士论文或博士论文,加上书面报告经审查后一样可以获得学位。
至于「应用科技类」部分,姚立德说,以前工程相关科系毕业都要写SCI的论文,连同博士论文SCI的论文还要算点数才可以毕业,但在国外工程的博士授予PHD,国外实施很多年了授予工程学博士Doctor of Engineering,也就是说,不一定要做学术探讨,如在產业有研发关键技术的突破,用书面的报告获得委员会同意一样可以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尤其在博士部分,在工程相关科系不见得授予PHD,也许是授予Doctor of Engineering鼓励国人不见得要做学术探讨,產业关键技术研发一样可以获得学位。
教育部表示,这次修法也松绑学位名称由学校自订。学位名称得由学校依学生所修读之学术领域、课程要件而订定,提教务相关之校级会议通过后实施,但为避免学位授予之浮滥,仍须报教育部备查;另外,这次修法也开放学生跨级、跨校双修辅系;得依学生所修读学术领、修读课程授予学位,打破系所藩篱,增列学生得弹性于院、系、学位学程间修课(院进系出、系进院出),不受限于学生原入学之院、系、学位学程之规范,鼓励学校放宽让学生更自由弹性学习。
这次修法同时提供產学合作专班先就业后拿学位弹性,增订就读教育部所核定之四年制產学合作学士学位专班学生,修业情形已符合相当于二年制专科学校毕业资格即先就业者,大学得先授予副学士学位;在保留学籍期间届满前返校就读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则授予学士学位。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