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3家未立案幼儿园 裁罚勒令停办

17.05.2016  20:10

台中市教育局稽查全市公、私立幼儿园,日前在太平区、神冈区、北屯区3处,查获未合法立案却已在经营的幼儿园,依法裁罚并勒令停办。

台中市政府推动0至6岁托育一条龙政策,教育局办理「台中市幼儿学前教育补助方案」,幼儿就读公立幼儿园免学费,私立幼儿园最高可补助新台币3万元。

教育局要求各私立幼儿园105学年度2至4岁收费不得高于前一学年度经过教育局备查的收费数额,并全面管控收费情形。

为了解业者实际情形,教育局每周两次进行稽查,希望掌握是否有未立案违规经营、变相涨价等违规情形。

日前在太平区长亿东五街、神冈区神冈里神清路、北屯区仁和里崇德九路3处,查获没有合法立案,却已招收幼儿的幼儿园。

教育局依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等规定予以裁罚并勒令停办,并告诫业者在未取得立案之前,不可再经营幼教业务。105051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