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货车擦撞救护车 司机重残遭判刑

22.03.2016  21:25

101年5月,冷冻小货车林姓司机未礼让消防车导致两车擦撞,共7人受伤,救护车上76岁病患和救护人员伤势不严重,林姓司机则是重伤致残,但因为救护车是特种车拥有优先通行权,林姓司机未减速礼让,被法院判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全案还可上诉。

彰化县消防局福兴分队在101年5月2日出动救护车,载运一名发高烧的陈姓老妇人及她的家人,行经彰鹿路六段要过红绿灯时,刚好林男驾驶的冷冻小货车从路旁巷道衝出来,造成两车相撞。

由于撞击力道猛烈,救护车车头严重毁损,小货车的冷冻货柜当场和车头分离,林姓驾驶当场肋骨骨折,有血胸、气胸,治疗后仍有心臟动脉损伤、切除部分左肺导致肺功能障碍、神经病变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判决书指出,林姓司机虽向法官表示因车上音乐太大声才未听到救护车鸣笛声,但法官透过车上行车纪录器发现仍可听到鸣笛声,林男却未留意、也未留意反射镜左侧有救护车,已违反应注意义务;法官审酌救护车驾驶也未注意侧向遵照号志行驶车辆安全的过失,导致林姓司机伤势严重,经评估后劳动能力减损程度49%,约已丧失一半劳动能力,因此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判处他拘役50日。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