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恶狼对少女灌酒捡尸性侵 各判5年10月确定

28.05.2016  11:35

花莲市卢姓、赵姓、徐姓男子3人,邀14岁少女到KTV饮酒,席间对她灌酒,少女因受激不服输喝到烂醉,被捡尸带回住处轮流性侵,3人因担心东窗事发,还找人帮她洗澡湮灭证据,少女醒来发现身上黏湿,且下体刺痛才知受害。最高法院依乘机性交罪,判决卢男3人各5年10月徒刑确定。

判决指出,2011年5月,被害少女受游姓友人邀约至KTV饮酒唱歌,在场人士以「不会喝酒赶快回家睡啦!」一再相激劝酒,少女因不胜酒力醉倒,卢男起色心,提议将少女载至花莲市赵男等人使用的套房性侵。

赵男见少女昏睡,按捺不住,先将少女抬至房内性侵,卢、徐及另名黄姓少年见赵性侵完毕,也进入房内集体性侵少女,完事后卢还交代在房外打麻将的2名友人,将少女带至浴室冲洗下体湮灭证据。

被害少女昏睡至翌日清晨,醒来后发现自己衣着不整,身体黏湿似经淋洗,且下体疼痛,在场有人还笑她「被人家强奸也不知道,白痴喔!」惊觉遭性侵。

但少女因身心受创逃家,家属报案协寻,2天后找到少女,并带至医院验伤。检方起诉卢、赵、徐3男,另黄姓少年移少年法庭审理。

一、二审都以卢、赵、徐3男性侵少女犯行重大,且因本案在网路流传,造成被害人双重伤害,產生创伤压力症候群,且3人犯后饰词狡辩,未与被害人和解,判决3人各5年10月徒刑,案经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