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巧明判13年 詹姊姊:尊重司法

11.03.2016  19:53

日月明功案今天宣判,日月明功创办人陈巧明遭判13年定谳,死者詹淳寓的姊姊指出,至少陈巧明没被减刑,尊重判决。

高中生詹淳寓的母亲黄芬雀因怀疑儿子上学提早出门有问题,向日月明功创办人陈巧明报告这件事,包括陈巧明在内的多名日月明功的成员将詹淳寓带到默园,进行管教,希望詹淳寓「说实话」,希望詹淳寓承认吸毒。

詹淳寓在陈巧明等人的「管教」下活活被虐死,陈巧明、黄芬雀等人遭起诉判刑,其中陈巧明一审遭判有期徒刑13年,检方不服提上诉,案件歷经台中高分院以及最高法院,陈巧明有期徒刑13年定谳。

死者詹淳寓的姊姊詹真盷说,从二审到三审,陈巧明没有被减刑,她和爸爸都接受这个结果,也尊重司法判决,至于同案也被判刑的母亲黄芬雀,已经入狱服刑,她也会定期到监狱探望妈妈,而母亲的心情也已经平復。

至于日月明功聚会场所默园,现今仍维持现状,由于默园的所有权人为着名的诗人陈虚谷后代子孙共同持有,先前曾有人建议以成立基金会的方式将默园保留下来,不过陈家后代子孙有意见,对于默园的未来没有一致的意见。105031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