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郁男买7屋缴610万反悔 建商判还260万
28.09.2017 19:44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翁姓男子前年在前镇区狂买7间房与14停车位,总价高达5395万元,但却付完610万元后想解约,还在法庭上提出病歷,举证得了躁郁症才疯狂血拚,高雄地院认定契约有效,但违约金过高,判建商应退还260万元,可上诉。
高雄地院认定,翁男无法举证他在买房时正处于发病状况,虽主张签约仓促、没有足够时间审阅契约,但依消保法契约仍属成立,不过建商没收价金610万元,仍属过高,扣除建商所需行政成本及违约情节等,违约金以350万元为适当,其余应返还。
(中时)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28.09.2017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