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擅挖人行道 遭检举开罚3万元
12.11.2016 10:39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丰原区圆环东路清水模建案「岩磊鉐砚」,遭人检举擅挖人行道,民眾被迫绕行走马路,向市议员陈清龙检举,建设局派员勘查遭挖除范围,确认查无申请纪录,将开罚3万元,建商则坦承疏失,承诺恢復原状,再依规定申请挖路许可,进行建案工程。
市府建设局人员到场勘查,确认遭开挖的人行道约10公尺左右,工人已移除原有铺面,正在换铺水泥,并以黄色封锁线围住,禁止行人通行,民眾经过,被迫走上马路,与车争道,引发多位民眾不满。
道路养护科帮工程司洪志岳表示,经查该工程确实没有申请挖路许可,依台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条例第34条,开罚3万元,并令其停工恢復原状,如果建设公司要继续施工,仍需依法提出申请。
岩磊建设执行副总黄义为坦言,因地下车道通行需要及无障碍通道,本月8日才会开挖人行道,预计5个工作天完成,没有申请核准是公司疏失,对受影响民眾感觉抱歉,他们坦诚错误也面对处罚,会儘速补正申请程序再行施工。
据了解,该建案是丰原地区少见的清水模豪宅,于今年7月取得使用执照,全栋仅规划7户,每层1户,开价2千余万元,已售出5户。
(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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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16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