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瓦斯扬言点火烧母妹 恶男判刑
13.03.2016 15:08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桃园梁姓男子被控在家与母、妹吵架,竟搬瓦斯桶并开启瓦斯扬言点火气爆要烧死母、妹,所幸警方赶抵趁隙夺下打火机。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判梁男4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梁男在去年2月5日晚间近6时许,在桃园市住处,因细故与母亲、妹妹妹争执后,跑到1楼厨房内将平常使用的20公斤瓦斯桶搬拖2楼房间外,多次打开瓦斯桶开关,使瓦斯逸漏瀰漫屋内,同时向房间内的母、妹恫称要点火引发气爆烧死她们。妹妹报案。
员警到场后,梁男与员警对峙,手持打火机扬言,不得进入,否则将引燃瓦斯,他要去点瓦斯桶等语,随即上楼打开瓦斯桶开关,并与妹妹拉扯瓦斯桶,且一手持打火机作势欲点火,员警趁隙夺下打火机并将梁男压制,所幸未引发气爆。
法院指出,梁男因与家人争执情绪失控,即开瓦斯欲点火引爆,虽尚未点火引燃,已对在场亲人、员警等人身及财產安全產生重大影响,且母、妹证称,若平常不顺梁男的意,梁男就会打人,之前还曾拿菜刀作势要砍人,她们感到害怕。
法院审酌梁男虽坦承预备放火犯行,却就重要情节避重就轻、饰词狡辩,明显无彻底悔悟反省,且犯后态度不佳,以煤气炸燬现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处有期徒刑4年2月。1050313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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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2016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