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停开车门不礼让 蓝委提修法增罚则

05.03.2016  16:52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柯志恩提案修法,增加汽车临停开关车门导致伤亡的罚则。她说,路边停车开门不礼让造成的事故每天约有10几件。她自己也曾遇过,希望让大家更注意。

根据内政部警政署统计资料,从民国101年到104年因开车门肇事死亡者,每年都超过3000件。

柯志恩下午受访表示,从警政署数据显示,每天大约有10几起因为开车门导致的事故,比例非常高。相关法案现在已交付委员会审查,有关罚则的细部内容可以再讨论,但主要就是希望提醒大家开车门更小心。

柯志恩说,有一次她开车在路上,旁边有辆车子临时停车,突然打开车门,就发生碰撞。一开始她以为是自己的错,后来前来处理的警察说是因为对方突然开车门的关系。这真的非常危险,希望大家多注意。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汽车临停或停车开、关车门时,应注意行人、其他车辆,却无相对应的罚则。即使警察目睹驾驶恶意开车门,导致后方机车差点撞上,也无法取缔。柯志恩提议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汽车驾驶人或乘客临时停车开关车门时,不让行人、其他车辆先通过者,处汽车驾驶人或乘客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以下罚锾。

修法内容规定,如果开关车门导致人受伤者,吊扣驾驶执照1年;致人重伤或死亡,吊销其驾驶执照。但计程车或租赁车辆驾驶人已尽告知义务,乘客仍自行开门致肇事,处罚该乘客。1050305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