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雅屏涉散布黑函 判刑2年10月
29.04.2016 21:32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18:52更新)现任国民党副秘书长兼组发会主委张雅屏,在2014年县长选举期间担任屏东县党部主委,涉嫌以黑函文宣影射民进党县长候选人潘孟安与已婚县议员林郁虹有染,屏东地院29日审结,依违反选罢法散布谣言罪判刑2年10月,褫夺公权5年。
同案被告的广告业者刘增利则否认犯行,遭判刑9月、褫夺公权3年;协助散布黑函的蓝营屏东县党部文宣组长黄文政,及台北市娜鲁湾协会秘书长廖柏哖因坦承犯行,皆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褫夺公权3年;蓝营屏东市党部主任傅建雄则因罪证不足判决无罪。
张雅屏透过新闻稿方式对判决结果表示愤怒与失望,张雅屏强调,希望自己是中华民国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因为内容属实的选举文宣而被判刑的政治犯,并会在收到判决书后依法提出上诉,证明自己清白。
检警调查发现,张雅屏在选战期间一手策画影射林郁虹与潘孟安关系暧昧的黑函文宣,并以邮寄方式在潮州、枋寮等地散布,林郁虹接到选民告知后心情大受影响,并在丈夫力挺下召开记者会泣诉恶质选举文化、坚持提告。
事后张又在党部办公室找来黄文政,接续策画「潘安再世」文宣,并借用屏县妇女会名义印制10万6千份文宣,先以夹报方式发送8万6千份到选民家中;事后他遭检方传唤认为涉嫌重大,裁定10万元交保后,竟又再简太郎造势晚会上,指示将剩余的2万份「潘安」文宣在会场发完。
屏东地院审判长潘正屏表示,张雅屏拥有高学歷,担任地方党部主委时又挟有优势辅选资源,却不以合法手段公平竞争,且证据显示不实文宣都是由他指示发送,甚至再当事人提告后还一意孤行,犯后态度不佳。屏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杨婉莉表示,尊重法官判决结果,会等收到判决书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中时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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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4.2016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