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串流纳管 NCC:新国会可考量

14.03.2016  13:13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任委员石世豪今天表示,台湾是否规范影音串流媒体、对岸广播媒体能否进军台湾,超过文化政策与经济產业以外考量,新国会可考量。

媒体报导,中国大陆两大影音串流服务(OTT)业者「爱奇艺」、「乐视网」加快脚步进军台湾,NCC未将OTT纳入管理,文化部无力审查中国大陆节目透过OTT在台无限制播送。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上午邀石世豪报告业务概况,石世豪会前受访表示,国内对影音串流或各媒体与西方主要国家一致,如果涉及管制事项,当地政府会要求串流媒体经营者须向当地政府申请登记、接受管理。

他说,如果不涉及原来管制事项,现在跨境电子传输相当自由,各国特别针对影音串流规范其实不多,如对岸或新加坡,规范方式也不太一样,以目前台湾法律而言,没针对影音串流媒体规范。

至于影音串流媒体内容,石世豪表示,像传统广播电视型态、频道,很多频道可一一点选,频道内容跨境提供;在行政院的分工,广电或类广电媒体进入中华民国的落地许可,由文化部负责。105031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