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渣男瞒已婚 准新娘怀孕竟告不成骗婚?

12.03.2018  01:12
2018年03月12日 00:02 中时电子报 黄眉青 /综合报导

49岁彭姓男子多年前曾与人妻搞不伦恋被判刑,结婚后没有学乖,又变造身分证「装年轻」10岁,还将配偶栏涂白,与不知情黄姓女网友交往,让黄女怀孕,甚至举行婚礼。

但彭男一再拖延婚礼,使黄女起疑心,追查之下才知未婚夫早有家室,告彭男诈术性交、诈术结婚、诈欺取财等罪。检方仅依偽造文书罪起诉彭男,其余3罪给予不起诉处分。

●法律评析

诈术性交罪是指犯人施行诈术使被害人陷于错误观念,误信其为婚姻关系中的配偶而与之性交,此项犯罪以被害妇女已经结婚为前提。如被害人仅误信为将来可以结婚,先与其发生性行为,不能构成本罪。

诈术结婚罪是指以诈欺手段使被害人受骗陷于错误与犯人缔结无效或得撤销的婚姻,因而致婚姻无效之裁判或撤销婚姻之裁判确定。虽然理论上只要经诈术而缔结婚姻,所形成的损害就可以确定,但本罪仍以无效或得撤销的判决确定为客观处罚条件,且诈术缔婚与无效或撤销之确定裁判间也要有因果关系。

诈欺取财罪在所有犯罪类型当中,是一般人较常谈论到的。刑法上所谓「诈欺」,就是传递和事实不符合的资讯,进而使相对人有產生错误认知的可能,影响相对人对事实之主观判断与评估,以致產生与客观事实不符之认知,并进而同意为财產之处分。由于诈欺罪所保护的是相对人的财產利益,所以要成立诈欺罪最主要的就是要有关财產上的损失。

就本案例来看,两人因有情感而发生性关系,彭男不构成诈术性交罪,而结婚现为登记制,两人虽宴客订婚但没登记结婚,未有缔结婚姻的前提下,诈术结婚也不成立,至于黄女主张被骗59万元,检方认为其中25万元用于订婚宴,而彭男事后过户市值500万元房產给黄女,应无诈欺取财犯意,因此认定3罪都不成立,仅偽造身分证触法,依偽造文书罪将起诉。

(本文转载自天秤座法律网)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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