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恨邻居夜丢仙女棒 依恐吓罪起诉

17.05.2018  12:33
2018年05月17日 12:01 中时 陈淑芬

27岁李姓男子与梁姓邻居有嫌隙怀恨在心,常对梁家骚扰,107年2月晚间竟在住处后院点燃仙女棒,丢到梁家门前,梁发现以监视器影像报警,台中地检署依恐吓危害安全罪起诉。

起诉书指出,住在中市西屯区的李男对毗邻的梁姓邻居因故怀恨在心,常骚扰梁,107年2月20日晚间21时41分在住处后院,点燃仙女棒后丢掷到梁家门前,梁发现受惊,以监视器影像翻拍光碟指控李男放火,向警方报案。

李男在警讯时坦承犯行,后又翻供指称遭警方逼迫才「不小心承认」,检方经查发现李男在警讯时虽略显紧张,但员警并未有任何威胁及强迫。李男与梁男并无深仇大恨,在丢掷1根仙女棒后,就躲回住处,且丢掷仙女棒地点并未放置物品,并无放火烧毁梁住处的动机,认为属恐吓行为,依恐吓危害安全罪起诉。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