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小三告不怕 元配上诉求重判遭驳
22.05.2016 19:02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新北市一名陈姓女子与胡姓男同事日久生情,不顾胡男已有家室多次在旅馆偷情,甚至未避孕而產下一子,不伦恋情因而曝光,也吃上妨害家庭官司。台北地院简易庭一审,考量陈女已赔偿30万元,依相奸罪判刑2月、缓刑3年;但胡男元配不满两人藕断丝连提起上诉,北院合议庭二审认为,无证据证明陈女与胡男仍有不当关系,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陈姓女子与胡姓男子2010年间因在同部门工作而相识,火速发展婚外情,至2014年10月止,多次在新北市新庄区及台北市万华区西门町附近的汽车旅馆偷情,陈女甚至于2014年9月间受孕,于2015年7月產下一子。
胡姓男子见陈女已怀孕,自知纸包不住火,主动以LINE通讯软体通知妻子。胡男元配不甘丈夫背叛,控告陈女相奸罪。
陈姓女子与胡姓男子对婚外性行为坦承不讳,北院简易庭一审判处陈女2月徒刑,考量陈女与胡男元配以30万元和解,且陈女仍得扶养稚子,宣告缓刑3年,但条件是陈女除儿子相关事务,不得与胡男有任何接触。
一审判决出炉后,胡姓男子元配透过检察官提起上诉,表示丈夫一直给她脸色看还逼迫离婚,并扬言对她提告,令她后悔当初没控告丈夫,还指丈夫与陈女不甩判决仍保持联络,显见两人串通联合欺骗,求得原谅后反悔且变本加厉暗通款曲,显见陈女毫无悔意,请求法院重判。
但北院合议庭二审认为,一审判决刑度并无不当,况且无证据证明陈女与胡男仍有不当关系,驳回上诉。
(中时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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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2016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