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怡霈车祸过失伤害开庭 称无撞机车但愿赔偿

05.05.2016  00:49
艺人吴怡霈与机车发生事故涉嫌过失伤害,她本人出庭说两车并没有碰撞,但愿意负担起赔偿责任。(李文正摄)

艺人吴怡霈去年8月25日驾车返家,在自己家附近的民权东路6段巷弄内,与右侧机车发生擦撞,造成廖姓、陈姓女子受伤,后座的乘客,全口多颗牙齿断裂,必须重新植牙,要价超过600万。

由于两造对于和解金额落差太大,吴怡霈遭检方过失伤害起诉,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开庭审理。吴怡霈当庭说,自己有打方向灯,并主张无过失责任,她开庭结束后表示:「其实她的轿车并没有碰撞机车,是他们自己跌倒,但还是愿意负起赔偿的责任。」

法官谕知,两造双方进行和解的过程,期间会将行车记录器等卷证送车辆事故鑑定,将再择期开庭。

但骑车的廖姓女子则驳斥,发生事故就代表有碰撞,不然怎会跌倒。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