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同事和解后还宣扬 判3年10月
14.01.2016 20:47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阮姓男子有意追求公司女同事,去年趁女同事在KTV喝醉,送她回家后,在住处性侵女同事得逞,事后虽以20万元和解,但阮男却在公司内散布女同事的父母要求500万元赔偿的不实流言,女同事怒而提告,台中高分院判阮男3年10月徒刑,仍可上诉。
阮男一直对这名女同事有意思,但女同事只想维持普通朋友关系。去年2月间,阮男与女同事、公司会计等人到KTV唱歌饮酒,女同事酒醉后,阮男开车送女同事回到住处,见女同事因酒醉意识不清、无力昏睡,趁机对她性侵得逞。
女同事早上醒来后,发现自己衣衫不整,觉得奇怪,但因仍在宿醉,暂未深究,晚间再与阮男等同事到烧烤店聚餐,返家洗澡时发觉胸部、下腹部及臀部肿痛,逐渐想起被性侵的片段,即传Line质问阮男「你昨天还对我做了什么」、「给我说」与「你死定了」等。
阮男回称「就亲亲抱抱」、「真心喜欢妳才这样啦」、「还在生气吗」、「对不起啦」与「没有下次了」等。女同事与父母约阮男在公司会议室谈和解,议定由阮男赔偿女同事20万元,先付现金5万元,其余15万元分8期给付,并载明不得在公司内渲染此事。
但事后阮男却在公司内散布女同事的父母要求500万元赔偿金的不实流言,让女同事很气愤,并诉警究办。一审判阮男3年10月徒刑,台中高分院驳回阮男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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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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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2016 2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