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正义大怪兽」绿委批救国团靠政府标案获利5.5亿

30.03.2018  13:04
2018年03月30日 12:04 中时 朱真楷 、实习记者张如娴

民进党立委李俊俋今上午召开记者会,痛批救国团是「转型正义大怪兽」,打着公益名号却另开多家公司牟利,除法律地位、经营手段、监督机关不明等三大问题,近20年来靠政府标案获利高达5.5亿,相关财產更超过57亿,政府应儘速立法规范。

李俊俋指出,救国团从政府机关转型为「社会团体」,但实际上其衍生出的组织更包括社团法人、财团法人基金会与多家有限公司,如噜啦啦旅行社、幼狮文化事业等公司营利,完全是「四不像的大怪兽」。

民进党立委吴思瑶直批,救国团在全台设立多家青年活动中心、运动中心与立案补习班,长期利用政府名义吸取大量利益,相关资產高达57亿,应儘速立法补破网。

民进党立委赖瑞隆强调,救国团青年活动中心办法预告废止期满,教育部应尽快废止,并交由交通部观光局管理辅导,纳入旅宿业的规范,不得再受教育部保护,内政部也必须立刻整顿并查清楚。

另外,根据财报资料,救国团一年收入29亿,有多少部分是从财团法人、有限公司赚来的,其中11亿5百万的业务费倒底用在哪,救国团从未说明清楚,赖瑞隆也说,此种威权时代遗留的「大怪兽」应尽快处理。

民进党立委苏巧慧表示,救国团有三大问题:一、法律定位不明 二、经营手段不明 三、监督机关不明确,从2001到2018年间,救国团共获政府207件标案,委外金额达5.5亿,是否牵涉不公平竞争,这些问题都必须再检讨。

李俊俋最后说明,根据「财团法人法」草案,立法后救国团相关财產将受政府监督,并须对外公开工作报告与财务报表,将组织运作公开透明,此法案目前在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议。而「社会团体法」目前已通过初审,根据条文,立法后救国团应主动公开运作情形,不得在享尽特权,是转型正义必要之务。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