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恐怖行动 可处7年以下徒刑
14.01.2016 15:56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行政院会上午通过资恐防制法草案,与国际标准衔接。未来将设置资恐防止审议会,审议恐怖组织及恐部分子的制裁名单,同时,经联合国安理会指定的个人、法人或团体,也将立刻指定为制裁名单。被指定制裁者,将冻结其资金与相关资產。
草案也规定,若有民眾直接或间接的提供资金用来协助恐怖行动,将可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最高新台币1000万元罚金。
这是我国首度针对反恐行动,提出立法措施,展现我反恐决心。
(工商即时)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14.01.2016 1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