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降省成本 中市府吁用电大户转投资节电设备
04.04.2016 10:09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4月1日台电调降电价,台中市政府经发局呼吁,用电大户因此节省的成本,应投入改善节电设备,协助再生能源发展,善尽社会责任;市府依「台中市发展低碳城市自治条例」规定,分3期要求用电量达一定标准以上者,于3年内按其电量10%装置再生能源系统,日前已举行第一次说明会,希望充分推广相关作法,尽速配合节能减碳。
这次用电大户装置再生能源系统说明会,邀请能源局百万屋顶办公室、台电公司、台湾太阳光电產业学会与厂商进行政策与案例说明;企业提问踊跃,内容涵盖政策、技术及推动细节。经发局表示,将汇整企业意见并进一步研究,与企业共同克服困难。
经发局副局长李逸安表示,台中市拥有良好的日照条件,每年平均日照时数超过2,000小时,面对能源短缺、减碳目标等挑战,发展再生能源刻不容缓,市府希望与各大企业一起合作减碳,建立永续发展城市。
经发局今年2月公告的第1期规范对象,包含:台积电、友达光电、华邦电子、台湾康寧、中龙钢铁、丰兴钢铁等知名企业,其用电量每月平均5,000千瓦以上。
对于推动「用电大户设置再生能源计画」,经发局强调市府与企业站在相同阵线,不仅能自制再生能源,为台中市环境尽一份社会责任,也能提升企业形象。
根据经发局估计,此一方案将在3年内再装置1万千瓦再生能源,对台中市打造低碳、节能、智慧的宜居城市有很大的助益。
(中时即时)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04.04.201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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