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个小三」 女遭判赔20万元

22.01.2017  18:04

北市一名已婚李姓男子趁在外地工作时,与廖姓女子发展婚外情,遭妻子察觉有异。李妻发现丈夫与廖女的暧昧LINE聊天讯息,廖女在对话中向李男抱怨「我不是性爱机器」,又自爆「我只是个小三」,向法院起诉要求廖女赔偿。台北地院认为,廖姓女子破坏李妻与丈夫婚姻共同生活的圆满安全及幸福,侵害李妻的配偶身分法益,判决廖女赔偿李妻20万元。

判决指出,李姓男子独自在外地工作,与妻子聚少离多,数年前感情已出现裂痕。李妻怀疑丈夫在外另结新欢,藉机检查丈夫手机LINE通话纪录,赫见丈夫竟与一名廖姓女子对话十足暧昧,分明有了肌肤之亲。

廖姓女子透过LINE向李姓男子抱怨,李男每次约会都只是为了发生性关系,「跟你说过好几次我不喜欢这样...我不是性爱机器。」「性爱是你对爱的表现方式,有时真让我招架不住。」更自承「因为我只是个小三。」

李姓男子之妻拿着LINE对话纪录向法院起诉,要求廖姓女子赔偿50万元慰抚金。廖女则主张,聊天纪录可能是由程式修改编造,不能证明与李男有不正常关系,且李男与妻子感情早已不睦,与她无关。

法官传唤李姓男子母亲到庭,李母作证曾听媳妇说儿子与廖女在一起,儿子向她坦承外遇,廖女还曾跟她道歉。

法官认为,李姓男子妻子所提的LINE对话纪录并非经过变造,且李母等证人说词也证明李男有婚外情并与外遇对象发生性关系,廖姓女子与李男间的交往已超越社会容忍程度,应为造成李妻精神上损害负起赔偿责任,审酌双方财力等情状,判赔20万元。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