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女害截肢无力赔 陈昭宏语塞嘆:不知该说什么
01.05.2018 17:55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新北市芦洲警分局警员陈昭宏2016年在台65线执行勤务时遭无照酒驾的33岁陈以恩高速撞击,导致双腿粉碎性骨折,治疗后右脚惨遭截肢,新北地院1日判决陈女与车主陈母须连带赔偿陈昭宏1107万余元,但陈女当庭声称无力赔偿,让陈昭宏无奈表示,「不知该说什么!」
陈昭宏不幸遭撞截肢后,一度在去年9月初重返芦洲分局改任内勤工作,但2周后右脚病疾復发,请长假在家休养至今。
面对判决出炉后陈女表示无力负担赔偿责任,陈昭宏受访时连声嘆气,欲言又止,停顿许久后语带无奈地说,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早就知道了,只能依照法律程序持续做追讨动作,「这是她应该要负责的」。
谈到復健状况,陈昭宏说,目前生活已能够自理,平常会自主训练,带家中小狗出去散步、顺便復健,预计今年7月回到工作岗位。
(中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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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2018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