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侵入偷搬房客冷气 遭判拘役100天

29.12.2015  12:12

64岁房东张铭劝,2年前租屋给陈女当办公室使用,竟5度无故侵入,还搬走对方的饮水机、冷气机,就连陈女租赁契约到期也不归还。台中地院开庭,张男认错、愿意归还物品,台中地院依窃盗等罪判拘役100天,予以缓刑2年,但需支付公库5万元。

张男于前年6月底将位于东区一房屋的1、2楼出租给陈女作为仓库及办公室使用,约期为2年,每月租金8000元,陈女还一口气支付了1年9万6000元租金,他得知陈女并无居住在该屋内。

张男先是于同年10月4、8、17日无故侵入,查看陈女屋内物品;后于22日又与太太、孩子去搬饮水机;后又将陈女所装的一台分离式冷气也拆走,还拒绝归还,陈女愤而提告。

台中地院审理时,张男认错,当庭表示愿意归还冷气、饮水机,陈女也愿意原谅对方,法官予以缓刑,但判决他需缴交公库5万元,真是得不偿失。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