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扶正外遇40年小三 竟闹得「人财两失」

04.04.2018  01:45
2018年04月04日 00:02 中时电子报 吕承哲

1名赵姓男子外遇40多年,前年决定扶正小三李姓女子,与元配陈姓妇人打离婚官司。陈妇向赵男求偿200万元,高雄高分院日前判赵男败诉,不准离婚,小三还需要共同赔偿80万元。

据判决书指出,1966年赵男和陈妇结婚,并育有3女1子,却在婚后10年离家,并与李女同居,还生下2名非婚生子女,弃家庭于不顾。陈妇辛苦带大4子女,还被骂「你们是乞丐吗?」事隔多年,原本不想再计较,却得知赵男要打离婚官司,还知道事为了帮小三争取名份,便向对方求偿200万元。

赵男供称,陈妇早在40多年前就知道他与李女有生下小孩,却到现在才提告,主张妻子请求权时效消灭。法院认为,赵男主动背离妻小,造成婚姻破裂,需负完全责任,驳回离婚诉求,另裁定赵与李女需要赔偿陈妇80万元。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