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争议仅纠正 大学:务实作法
17.03.2017 19:33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教育部宣布以「发函纠正」的方式,处理72所大专校院与中国大陆签署「不适当的承诺书」,而没有其他裁处。大学多认为是务实作法,并愿意配合未来报审。
经过2周清查,教育部长潘文忠今天宣布「承诺书」的处理方式,94年至106年间,共有72所国内大专校院,提供中国大陆方「承诺书」,相关作业未报部审核,行政程序轻率。并要求未来校际签署的书约,都需于1个月前报审。
事件爆发第一时间,潘文忠认为世新等校已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3之3条。不过今天公布清查结果,教育部的处理方式是「立即发函纠正」,并未谈及其他罚则或裁处。
对此,私立大学校院协进会理事长、中国文化大学校长李天任认为教育部处置适当,「行之有年的事情,突然要罚,是突兀了一点。」
李天任表示,两岸交流已有多年,一些作法如果现在觉得不适当,政府就要有个规范。现在教育部把事情来龙去脉搞清楚了,仅以「纠正」的方式处理,并要求未来书约需报审,相信大学都会配合。
媒体追问是否会担心影响招收陆生?李天任说,「不想那么多,学校不能违法啊。」政府既然明确规定不能有「承诺书」,如果大陆对口单位仍坚持,就无法成行,大学会另寻交流对象。
最初被爆出签署承诺书的世新大学,校长吴永乾今天受访表示,以前相关规范确实不明确,经过这一次清查后,对于不妥当的地方要求大学改正,是很「务实」的作法。
吴永乾认为承诺书争议,是遭到少数媒体的扭曲解读,包括硬是泛政治化说成「一中承诺书」,他从头到尾都不认为「承诺书」有违法,教育部今天的处理在预期之中。
至于未来「承诺书」是否需有官方范本?吴永乾认为,不该有太多的框架,且学术交流的形式多样,很难有一个范本能适应各种情况,大概只能有原则性的规范。1060317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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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017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