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化局新增18员额 投入文化资產业务

22.09.2017  17:20

面对日益多元繁重的文化议题与因应文资法新法公布,台北市长柯文哲22日在晨会听取文化局综整业务课题简报后,同意即时提拨18名约聘人力,抢救文化局人力危机及业务失衡;此为文化局自2014年组织编修后最大幅度的增聘员额,柯文哲也实践选前「改变台北从文化开始」政策中,人力资源的承诺。

文化局以文资科为例,近年文资保存意识高涨、新版文资法新增主管机关应办理业务、都市更新与文资保存衝突等困境,为因应新法规、新政策现况,组织人力出现前所未有的严重失衡现象。

以客观数据分析,台北市有形文化资產数量为台南市的2倍、为台中市的2.5倍,北市文化局人员编制却只有台南市的6成、台中市的1半,平均每人负担22.1处的文化资產业务,是台南市的3倍、台中市的5倍以上,还不包括常有争议的都市更新与文资保存议题。

随着具文资身分标的增加,后续文资修復工程业务,及伴随来的活化再利用业务都随着连锁攀升,其中不乏多处聚落、文化景观等大面积区域。

为求专业分工,文化局2014年组织修编由文资科内分家成立的建设科,专司文资馆舍修復工程及北艺、北流等重大文化工程,不只新增文资建物需修復,以活化开放的文化馆舍亦需定期整修。另负责博物馆、文化馆舍、树木保护业务的资源科,也因博物馆法、森林法树保专章等新法上路、文资修復后的馆舍及生态博物园区的增加,而大嘆人力严重不足。

此次请增人力案,文化局向市长争取以二阶段进用人力,第一阶段救急人力18名,第二阶段人力20名,其中第一阶段18名人力分别增列于文化资產科7名,文化资源科7名,文化建设科4名。

文资科新增7名人力将投入文资法第15条处理大量50年公有建物之价值评估、第34条文化资產周边工程开发审议、第37条文化资產保存计画拟定、第24、37条办理相关文资保存公听会与说明会、第102条民间修復公有文化资產租金减免案收件、审核、执行与相关配套研拟、同法施行细则第15条列册建筑之定期访视、古蹟管理维护办法第18条古蹟管理维护访视查核辅导及文化资產保存相关自治法规修订。

资源科增补7人,系因应即将于明年底开馆的新文化运动馆筹备作业,以及中央新颁订的博物馆法及森林法树木保护专章等新增业务需求。建设科4名人力将投入处理文化资產的修復再利用工程,如北投中心新村、嘉禾新村、蟾蜍山焕民新村、台电南港中心仓库、锦町日式宿舍群等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此外,文化局早于2010年即配合中央政策研拟「台北市文化资產管理处」筹备处,为此积极进驻剥皮寮歷史街区挂牌筹办,并规画达70名的正式公务员人力,惟中央仅止补助挂牌经费,却未给任何人力。

文化局曾囿于机关员额编制无法扩充、再则筹备处系属2级机构等困境,向文化部、中央及地方人事单位寻求协助,建议文化部依文资法第11条订定专责机构组织法源依据,然至今未获解决,文资专责机构若无法升级为一级机关统筹综理所有文化资產业务,成立并无实质意义。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