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拖吊2辆卡车 收费65万闹上法院

26.05.2016  22:01

北京市2辆大货车去年10月相撞后,被道路救援业者拖往8公里外处理,但业者却索取合计高达人民币12.87万元(新台币约65万元)的拖吊费。由于车主认为太贵拒付,被业者一状告上法院。

北京晚报报导,这起事故发生在2015年10月23日晚间10时30分,一名王姓男子驾驶大货车行经北京西北郊的杏石口路时,与另一辆货车相撞。经警方协调,由永君顺达公司派遣拖吊车,将2辆货车拖往8公里外之处。

报导指出,被判定负事故全责的王先生,事后遭永君顺达公司索讨12.87万元的拖吊费,王先生认为这一价格贵得太离谱,因此拒付,导致2辆货车目前都被停在远处的停车场内,陷入僵局。

为此,业者将王先生告上北京市海淀区中级人民法院,并在日前开庭。由于双方态度强硬,在庭上展开好几轮争论,且各执己见,导致庭讯时间长达4个小时,最后由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再审。

业者表示,可拖吊大货车的大型拖车,拖吊1次为5000元,拖行每公里并另收100元,而拖吊1辆10轮大货车再收取6000元;另有人工费用每人300元,夜间出勤加收500元,若须拆卸剎车及车轴更要加收2000元。

报导指出,王先生的大货车受损严重,被拖行途中还滑落到路面,因此业者又出动1辆75吨吊车重新拖吊,而这种巨型吊车出动一次,需要1.5万元。业者说,他们先后出动12人及多部车辆前往现场处理,收费都是按公司规定计价。

但王先生质疑,北京市至今仍未制定道路救援拖吊收费标准,但业者的收费是上海市公定标准的16倍,更是云南昆明的18倍,而且也是当初询价的5倍。此外,业者的说法与他在现场搜证的影像不符,现场只有2名人员在处理。1050526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