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指控不闻不问 外交部明召见印尼驻台代表

18.04.2018  00:14
2018年04月17日 23:10 中时 陈建瑜

「大鲔13号」蔡姓船主指控我政府不闻不问,外交部今强调,驻印尼代表处自第一时间接获通报后,即透过各种管道力洽印尼政府相关部门,并即派员赶赴当地,以确保我渔民安全及相关权益。明(18日)日上午召见印尼驻台代表,就印尼方多次拦截我渔船事,表达我政府严正关切。

外交部指出,外交部向印尼方面强烈关切本案的处理程序及我国渔民人身安全,终促成渔船及人员获释,亦将持续向印尼政府表达我严正立场,对外界產生的误解,外交部表示遗憾。

外交部说,我国籍渔船「大鲔13号」(CT4-2649)15日上午遭印尼海关拦截登检并入港检查,经过印尼方调查及我驻印尼代表处积极协处后,因确实查无不法,「大鲔13号」已在16日晚间9时(台湾时间)获释,人船均安。

外交部指出,自接获我方相关单位通报后,立即于第一时间指示我驻处紧急向印尼海军、海关及渔业部等单位关切本案,要求印尼政府依据正当法律程序执法,加速检查作业程序,以确保我船及船上渔民基本权益,印尼方对我方要求正面回应,允诺若查无不法立即放行。

外交部说,我驻处并于16日派员赴「大鲔13号」受检的Selat Panjang港积极协处,惟从雅加达至Selat Panjang港须搭班机飞至巴淡岛,继转搭船舶至Bangkalis岛(每日仅有清晨7时30分唯一班船可达),驻处所派人员于16日晚间在巴淡岛等待前往Bangkalis岛时,即接获印方通知该船获释讯息,显见我先前积极力洽确获具体成效。

外交部表示,外交部于16日晚间9时许经驻处通报,虽已先行获知「大鲔13号」获放行讯息,惟在确认该渔船顺利离港后始正式向外界周知。另外交部于今(17日)日下午再接获国内相关单位通报印尼公务船舰再次拦检「大鲔13号」的讯息,惟经检查后该船已获放行。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