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台湾蓝鹊关鸡笼 男子遭检举送法办

18.03.2016  19:46
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五大队员警,在刘男家中查获被关养在鸡笼里的保育类野生动物台湾蓝鹊。(黎薇翻摄) 台湾蓝鹊被列为保育类野生动物,鲜红色嘴喙、黄色眼睛及蓝色尾羽末端的一抹留白,鲜艷外观令人惊艷。(黎薇翻摄)

新竹县60岁刘姓男子月初在新竹县宝山乡山区徒手捕捉1只台湾蓝鹊,将牠带回关养在鸡笼里观赏,路过民眾发现疑似是保育类野生动物,向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五大队检举,员警昨会同新竹林区管理处、新竹市政府生态保育人员前往刘男家中查获,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罪嫌送办。

保七总队第五大队表示,台湾蓝鹊为台湾特有种鸟类,主要栖息在中、低海拔的针、阔叶林及附近果园或开垦地,华丽长尾、鲜红色嘴喙、黄色眼睛及蓝色尾羽末端的一抹留白,独特外观令人惊艷。

因人类大量捕捉,加上山坡地过度开发与农药滥用,族群数量大幅减少,农委会公告列为第三级保育类野生动物。

无前科的刘姓男子向警方供称,约10天前他在新竹县宝山乡山区养鸡场发现,看到台湾蓝鹊羽毛漂亮,且当时下大雨,鸟的羽毛疑似湿了飞不动,当下徒手捕捉回家,并关养在住家前鸡笼里观赏,不知道这只鸟是保育类动物。

保七总队第五大队呼吁,依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不得骚扰、虐待、猎捕、宰杀保育类野生动物,违者将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万至30万元罚金。民眾若发现落难的不明野生动物,应通知地方政府生态保育相关单位处理,不应任意捕捉带回家饲养,以免触法。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