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拒导护 民团:教部应明订导师工作
03.03.2016 13:59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理事长吴福滨今天表示,政府应明订导师工作项目,但教育部迄今仍未提出教师工作的具体法案,使教师团体得以法律无明文规定为藉口,拒绝站导护。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与全国中小学校长协会今天在立法院群贤楼外召开记者会指出,台中市教师工会日前向台中市劳工局申请仲裁学校老师站导护一案,一旦做成判断,教师将全面撤出导护,过程跳过利害关系人家长,这是黑箱作业。
全国校长协会理事长、新北市北大高中校长薛春光说,有孩子才有老师,学校才有存在的价值,若此仲裁成立后,可能导致台湾各县市所有的老师都不用再站导护,这对孩子的交通安全衝击太大,他很难接受与交通安全教育有关的导护工作与教学无关的说法。
吴福滨表示,教育主体是学生,应以学生为优先考量,县市政府依法本来就有权规范,将交通导护纳入教师聘约,老师评估意愿再来考教职,反对政府将交通导护问题丢给校长和家长。
吴福滨指出,教育基本法规定,教育人员的工作应以法律定之,政府应明订导师工作项目,偏偏教育部怠惰20年,迄今仍未提出教师工作的具体法案,使教师团体得以法律无明文规定为藉口,拒绝站导护。1050303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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