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地方债务高风险 将被要求财政重整
15.11.2016 01:05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中国大陆国务院办公厅今天公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4个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画。
新华社报导,大陆财政部官员表示,这一制度安排是落实预算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也是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关键政策储备。
预案规定,根据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风险级别划分为I级(特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共4个等级。
市县政府年度一般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或者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必须启动财政重整计划。1051114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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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2016 01:05